关于疫情防控时期检测业务受理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02-05       作者/来源:   点击率:4356  

各送检企业、个人:
    根据舟山市委、市政府统一部署,以及上级主管部门通知精神,按照《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应用“浙里检”平台进一步优化检验检测服务的通知》(浙市监科[2020]1号)要求,加强应用“浙里检”平台提供线上服务的稳定运行,支持企业足不出户线上办理检验检测相关业务,助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,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,阻断疫情传播,现将疫情防控时期检测业务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样品的委托
    为保障各行业的检测需求,在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前提下,舟山市食药检院鼓励企业以及个人通过“网上受理”方式申报检测服务。登录浙江省市场监管局“浙里检”平台(http://www.zljweb.com/)首页,食品、初级渔农产品、食品添加剂、塑包、保健品、药品、化妆品、水质、盐、饲料、环境、洁净室等领域检测搜索“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”,通过平台进行检测咨询、在线委托。首次申请请点击“免费注册”先行注册,可先查看此网页下端“新手指南”说明后再进行注册。
    如有确需上门委托的企业,请做好个人防护(戴口罩、护目镜、手套等),并配合舟山食药检院做好个人体温测量、杀菌消毒等工作,对带来的不便,敬请谅解。
二、样品的送达
    1.网上申报的经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咨询专线人员确认,样品可快递送达(委托单请一并邮寄)。上门送样的请配合检测院工作人员对样品进行杀菌消毒。
    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收样地址:舟山市定海区北蝉新港开发区弘禄大道49号业务大厅,网上平台咨询专线人员:张艳红,联系电话:0580-2183061、2182701。
    2.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于2020年2月3日开始正常办理业务。
    温馨提醒:疫情防控期间,少出门、多居家,网络报检乐大家;多开窗、多通风,保持室内空气好;防护人人都做到,家园明天更美好!


 


 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


2020年2月3日